【教師職缺】法律學院徵助理教授級以上專案教學人員乙名[刑事法領域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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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缺資訊助理教授(含)以上專任/專案教學人員(刑事法領域)
招募至 2024-03-15 截止
法律學院
職缺資訊
職務類別 教師
職務職稱 助理教授(含)以上專任/專案教學人員(刑事法領域)
所需學歷
博士
科系要求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、境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法學博士學位
職缺人數 1 名
上班時段 專案教學人員每週排課至少10鐘點;並依輔仁大學教師聘任規則第十六條 本校專任教師每週應留校四天(每天以六小時為準,上課時間包括在內)
薪資待遇 82,360元
工作內容 / 職務說明
起聘時間:113學年度第1學期起
任教科目
刑事法領域
條件要求
一、應聘者應認同且配合輔仁大學辦學精神,以及遵行輔仁大學所規範之倫理原則。並應參與校方所提供身心靈的教育成長活動,積極融入有所體認與感動且傳遞此價值給學生,共同營造輔仁大學的校園文化與精神。
二、具備刑事法相關領域專業背景。
三、具備教學熱誠。
四、願意服務學習。
五、已具有教學經驗者優先考慮。
二、具備刑事法相關領域專業背景。
三、具備教學熱誠。
四、願意服務學習。
五、已具有教學經驗者優先考慮。
專業經歷與技能要求
具刑事法相關領域專長
其他應繳交資料
一、學經歷表。(以A4紙張自行繕打)
二、學經歷證件影本。(已取得教師證書者優先考慮)
三、博士學位論文(如為外文,請附1000字中文摘要)及其他著作。
01已有教育部教師證書者,博士學位論文及其他著作乙份。 02尚未有教育部教師證書者,博士學位論文及其他著作一式五份。
四、自傳。
二、學經歷證件影本。(已取得教師證書者優先考慮)
三、博士學位論文(如為外文,請附1000字中文摘要)及其他著作。
01已有教育部教師證書者,博士學位論文及其他著作乙份。 02尚未有教育部教師證書者,博士學位論文及其他著作一式五份。
四、自傳。
聯絡窗口
聯 絡 人 洪秘書
聯絡電話 02-29052636
郵寄地址 049919@mail.fju.edu.tw
郵寄地址 242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輔大法律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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