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徵才資訊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聘用人員(副研究員)職缺
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研究員職缺
- 一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政府採購法之主管機關,除訂定、修正、解釋政府採購法令及契約外,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係處理機關與廠商間之政府採購爭議案件,包括招標、審標、決標、押標金與不良廠商爭議之申訴案(類似訴願案件),及履約爭議調解案件,為辦理上揭業務,對民法、民事訴訟法、仲裁法、行政法(含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)等相關法令,須有相當理解能力,與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,並得依委員指示就雙方爭點撰擬採購申訴審議判斷書、調解建議書等書類文件。
- 二、詳細資格條件、工作項目及薪資待遇,如職缺公告表。